浦江县一步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鹏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6MA28DFCH5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浦江县班班大道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文综罚字﹝2025﹞4号
2025年2月21日14时14分,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徐某某、谢某某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对位于浙江省浦江县班班大道111号的浦江县一步网吧进行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在正常营业当中。执法人员检查到057号计算机时发现该机器上的上网消费者正在吸烟,该网吧工作人员未进行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报局领导审批,2025年2月21日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事实如下:浦江县一步网吧在057号机器上的上网消费者存在吸烟现象,该网吧工作人员未进行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举报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有关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的规定。结合《金华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9项:年内首次查获,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因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2025年3月13日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浦江县一步网吧作出如下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浦江支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警告^罚款
1000.00元
浦江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