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时紫农资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时胜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BB5Q59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讷河市老莱镇西北街一组(老供销社北2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78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5日从辽宁东北丰专用肥有限公司购进10吨亚洲丰®黑养®复合肥料〔矿源黄腐酸钾型,总养分≥51%,N-P2O5-K20,17-17-17,黄腐酸≥0.1%,锌≥0.02%,执行标准:GB/T15063-2020,Q/LDF0027-2024,肥料备案号:LNFHFL2023-00524,生产许可:(辽)XK13-001-11019含氯(低氯),净含量:40kg,辽宁东北丰专用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11.18〕,进货价格为3,000.00元/吨,合计30,000.00元。2026年3月30日我局组织净含量抽检时,上述亚洲丰®黑养®复合肥料未售出,库存仍为10吨。该批复合肥料经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该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标注净含量40kg,经检验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39.971kg。2026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到该商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检验批复合肥料以140元/袋的价格全部售出。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与化肥购买者联系,补偿了1袋东北丰1号复合肥料(总养分50% 15-23-12)。
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
2026-06-15
2
讷农(种子)罚〔2026〕8号
2026年1月6日,讷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协助核查2025年高油高蛋白大豆补贴项目时发现,当事人讷河市时紫农资商店(经营者时胜英)在2025年销售的“佳豆8号”、“蒙豆36号”大豆品种种子未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上备案,该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备案。当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讷农(种子)责改[2026]8号),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1月13日前将2026年度销售的“佳豆8号”、“蒙豆36号”大豆品种种子的情况备案完成。截至2026年1月14日,当事人仍未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讷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6-02-06
3
讷市监处罚〔2025〕1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7日以1,800.00元/吨的价格从石家庄汉能肥业有限公司购进了8吨盖渼欣®复合微生物肥料(聚谷氨酸增强型,有效活菌数≥3.0亿/克,氮磷钾=8.0%,有机质≥20.0%,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内含丰富钙镁锌等中微量元素,执行标准:NY/T798-2015,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20)准字(8266)号,净含量40kg,石家庄汉能肥业有限公司、石家庄艾司米肥业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生产日期:2024/12/25)。2025年4月19日我局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盖渼欣®复合微生物肥料进行抽样时该肥料尚未售出,库存为8吨。上述肥料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F/20250430009和SF/20250430009G的检验报告判定:经抽样检验有效活菌数、包装标识项目不符合NY/T798-2015、GB18382-2021、产品标明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为:1.有效活菌数(cfu),单位:亿/g,技术要求:≥3.0,检验结果:0.9;2.包装标识,技术要求:应符合NY/T798-2015、GB18382-2021要求,检验结果:“钙镁锌”为NY/T798-2015标准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不符合GB18382-2021标准中7.9.2条款“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如标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除应标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外,还应同时标明含有添加物检测方法的有效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方法应是国内、国外文献中的该添加物的权威检测方法。
截至2025年6月18日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已将该批次复合微生物肥料以2,500.00元/吨的价格全部售出,违法所得5,600.00元,货值金额为20,000.00元。当事人未召回该批次复合微生物肥料,亦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复合微生物肥料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了供货方资质,验明了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没收违法所得5,600.00元;
2.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20,000.00元;
合计25,600.00元。
20000.00元
-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