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士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720065208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柱岙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嵊环罚﹝2024﹞74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嵊州市东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9月11日,我局对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现场,该企业1台品牌为JAC、车架号为240102417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正在运行,车身无编码登记标牌。现已查明,该叉车为该企业所有且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该企业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作业。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该企业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4年12月9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