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婷婷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61Q5LE2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小南村回龙桥村民小组5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0
(2025)渝0118民初36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公司,李*,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乾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
2025-05-12
(2025)渝0118民初35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谭**
重庆乾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李*,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8
(2023)渝0118民初147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喻**,周**,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4
2024-01-22
(2023)渝0118民初147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喻**,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71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7日12时22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鳌江城新线(港口石化)检查时发现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重庆市渝晟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陆元整。
3726.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