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嘉兴宜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海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1MA2JHKQ27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南港路369号1幢1楼、4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3
(2025)浙0421民初83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宜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萍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嘉善县人民法院
2
2024-03-19
(2024)浙0109民初2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龙豪机械有限公司
嘉兴宜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环(善)罚﹝2025﹞13号
案件信息:嘉兴宜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嘉兴宜发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于2024年11月12日实施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使用未报送编码登记信息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案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壹仟元。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收款账户名称:嘉善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3300*********009509-0003)。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月10日
1.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罚款金额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