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德鑫中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斌先 | 注册资本:594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5U65H084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江路286号附1号(综合楼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6
(2023)渝0116民初9482号
劳动争议
张**
喻形伟个体工商户,喻**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
2023-08-17
(2023)渝0116民初9482号
劳动争议
张**
喻形伟个体工商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卫放罚﹝2024﹞4号
1、梁梦平等3名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警告,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6-17
2
津卫妇罚﹝2024﹞2号
1、重庆市江津区德鑫中医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和2024年3月12日在本院妇产科对周远梅和曹照杨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类)。
警告,罚款:12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748.22元
12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5-17
3
津医保处罚字﹝2024﹞第5号
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支出的费用,处1倍罚款。
331750.96元
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4-04-16
4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616号
低温液体贮槽于2022年10月28日改装完成后不久即投入使用。根据该套设备的安装合同可以确认改造合同总价为122000元,其中其中改造后中心供氧站内(不含真空绝热深冷贮罐)汽化器、调压装置(压力表、减压箱)、站内管道及阀门的改造价值为20800元。故当事人正在使用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是由汽化器、安全阀门、氧气压力表、减压箱、报警装置、管道及终端送氧插头等部分组成。当事人对该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进行了改造,已与原医疗器械合格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规格、结构及组成不符,其使用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属于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根据当事人购进和改造的有关合同证明,当事人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35700+20800=56500元。
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中,中心供氧站正在使用的3块氧压力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规定属于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3块氧压力表的检定时间均为2022年9月23日,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截至2023年4月24日本局检查时,上述3块氧压力表均已超过检定的有效期。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立即着手更换了3块未经检定的氧压力表,并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了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一分院检定的工作。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2827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