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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张艳副食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02MA73PQN49Y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怀茂小街19-2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市监罚〔2024〕21号
经调查,2024年3月19日,投诉人高昌豹在肃州区张艳副食商店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美年达汽水1瓶,价格3元,遂在12315平台上进行投诉索赔。3月21日,执法人员对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该单位东北侧第一个货架上发现了美年达果味汽水4瓶,3元/瓶,货值金额12元,生产日期2023年6月7日,保质期9个月;在第二个货架上发现:龙卷风(调味面制品)6袋,1元/袋,货值金额6元,生产日期分别是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5日,保质期150天;北京炸酱面(调味面制品)3袋,1元/袋,货值金额3元,生产日期分别是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22日,保质期150天;火鸡拌面5袋,1元/袋,货值金额5元,生产日期2023年7月23日,保质期150天;香嘴片(调味面制品)7袋,1元/袋,货值金额7元,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1日,保质期150天;黑芝麻糊1袋,货值金额13元,生产日期2022年12月7日,保质期12个月。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46元。截止本案调查时,肃州区张艳副食商店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等。目前该单位与投诉人已达成和解,并进行了赔付,无违法所得。
1.对肃州区张艳副食商店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肃州区张艳副食商店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2
(肃州)市监罚〔2024〕21号
2024年3月19日,执法人员接到12315平台投诉件,投诉人称在该商店购买的美年达超过保质期。3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销售的美年达、龙卷风(调味面制品)、火鸡拌面、北京炸酱面等6个品种的食品超过保质期。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