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如恭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3MA364WQX2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599号丰源.金润广场28#楼19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1
(2026)桂0107民初33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广西博士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林*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
2026-04-01
(2025)赣0103民初198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5-11-27
(2025)赣0121民初85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申**,江西万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4
2025-09-03
(2024)赣0103民初13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杜**,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9
(2025)赣0103民初104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荣达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6
2025-07-19
(2025)赣0103民初10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荣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7
2025-06-25
(2025)赣0103民初4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林**,广西博士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8
2025-06-01
(2025)赣0103民初4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广西博士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林*,林**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5-05-23
(2024)赣0103民初13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张**,杜**,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5-02-21
(2024)赣0103民初13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林顺实业有限公司
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3
(2024)赣0103民初12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博士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林*
裁判文书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18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20日从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江山消防设备批发部采购了94个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型号:TZL30C),制造厂商:广州市焕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共采购1次,采购价格是12.5元/个,销售价格是15元/个, 94个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型号:TZL30C)全部销售给南昌市西湖区鸿顺德商贸城大虹五金商行。2025年1月20日共青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对当事人销售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型号:TZL30C)产品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依据GB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对样品进行了检验检测,所检项目一氧化碳防护性能不合格,其余项目合格(编号:Gn202500396),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没有异议。该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没有库存。当事人提供了采购单据、销售单据、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及产品认证证书,货值金额1410元,违法所得235元,涉案产品的供货商我局将另外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5元;2.处货值金额二点四倍罚款3384元;罚没合计3619元(叁仟陆佰壹拾玖元整),上缴国库。
3384.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