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统一药业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代海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6MA487T375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保康县歇马镇合作村杉树坪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5〕96号
当事人销售的劣药:复方利血平片是2022年12月19日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购进了10瓶,购进价格:5.3元/瓶,总金额:53元,销售了8瓶,销售价格6元/瓶,剩2瓶,货值金额:12元;盐酸小檗碱片是2022年11月21日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购进了5瓶,购进价格:11元/瓶,总金额:55元,销售了4瓶,销售价格13元/瓶,剩1瓶未销售,货值金额:13元;迈之灵片是2023年11月13日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2盒,购进价格83元/盒,总金额:166元,销售价格93元/盒,货值金额:186元;小儿七星茶颗粒是2024年1月15日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10盒,购进价格4.5元/盒,总金额45元,销售了7盒,销售价格5元/盒,剩3盒未销售,货值金额:15元;知母是2025年3月27日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1kg,购进价格38元/kg,总金额38元,另外1kg知母也是从襄阳民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没找到购进票据,销售价格47元/kg,货值金额:94元,当事人因中药饮片需晾晒,自行打开晾晒后未用原包装袋包装,导致现包装袋上无标签,原包装袋丢失无法查证。上述药品销售时都是零售,当事人电脑未接入网线,导致电脑收费系统未使用,也未建立手写销售台账,所以无法提供。当事人药店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赖燕泉未在岗,已挂牌告知,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台账,无法查明是否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货值金额为32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台账,不知道上述药品的销售情况,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及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没收上述复方利血平片2瓶、盐酸小檗碱片1瓶、迈之灵片2盒、小儿七星茶颗粒3盒、知母2kg;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2.对当事人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
5000.00元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