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红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绪兵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429004MA4CWF481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仙桃市沙湖镇皮条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5〕860号
经查,抽检不合格的“泡椒藕带(酸辣味)”,批次2025-08-08生产数量是10件,每件有规格400克/袋的产品20袋,共计200袋,2025年8月9日,以72元/件的价格销往深圳,货值金额为720元(无相关发票及销售记录)。2025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ZKFC2501370-002B01)送达给当事人,报告显示仙桃市红富种养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批次为2025-08-08的“泡椒藕带(酸辣味)”,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为≤0.1g/kg,实测值为0.217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后,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现场签收检验报告。2025年10月23日,当事人发布《产品召回公告》,截止11月24日,未有该批次“泡椒藕带(酸辣味)”召回。因当事人没有相关票据及销售记录,故无法确定当事人销售上述“泡椒藕带(酸辣味)”违法所得,所有数据以当事人口述为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的泡椒藕带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的泡椒藕带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