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友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涛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E6WEC23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新八世纪华城2栋1层S1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58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和2025年1月14日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在蕲春县漕河镇新八世纪华城2栋1层S133号提供快餐服务。
经查,2026年3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操作台处存在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①红油豆瓣1瓶,已开封使用,外标签标注有净含量1千克,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成都市郫都区郫酱坊食品有限公司;②十月稻田熟黑芝麻1罐,已开封使用,外标签标注有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委托方:五常市彩桥米业有限公司,受委托方: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产品产地:辽宁省辽阳市。且发现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
上述案涉食品的购销情况为:红油豆瓣、十月稻田熟黑芝麻均从蕲春县佳加味商贸购进,至案发日止,红油豆瓣剩余1瓶,十月稻田熟黑芝麻剩余1罐。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红油豆瓣、十月稻田熟黑芝麻的进货凭证,经网络查询和市场询价,当事人对案涉食品的进价作如下说明:红油豆瓣进价10元/瓶,熟黑芝麻进价9元/罐。上述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9元。
另查,在日常经营中,红油豆瓣、十月稻田熟黑芝麻均用于加工制作菜品,不单独销售。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案涉食品原料使用及制售食品销售台账,导致无法查清案涉食品原料在超过保质期后的使用量及制售食品销售情况,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于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的行为,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23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蕲春市监责改〔2026〕97号)并给予警告(蕲春市监当罚〔2026〕17号)。2026年4月27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已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及从业人员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的复印件。...[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施、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