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冠华玻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泽辉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4MA7G8NW8XK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C区18号院内2楼2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8
2023-09-26
(2023)内0104民初268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内蒙古冠华玻璃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32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应急罚〔2026〕9号
1、车间内储气罐上一块压力表编号为(250735393)的安全阀未定期检测。2、切割车间一台桥式起重机吊钩无防脱落装置。3、车间配电箱直接固定在立柱(铁质材质)上,其中配电箱门缺失,未张贴“当心触电”警示标识,进出口电线孔洞未封堵,电箱未接地,电箱内电线凌乱,车间内多处用电设备电线未穿管防护;4、车间坑道上的防护设施钢筋多处变形断裂;5、蓄水池防护栏未固定,格栅板松动且有部分变形未加固;6、车间设置的废玻璃料斗钢丝绳绳卡数量不足,有一根钢丝绳断丝严重;7、车间内放置的玻璃,临近90°摆放,无防倾倒防护措施;8、车间存放的氩气瓶无防倾倒措施。
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