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海龙镇熊友平米粉加工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友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7LXH1B1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红花岗区海龙镇温泉村新磷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5]120号
经查明:红花岗区海龙镇熊友平米粉加工店成立于2022年4月20日,在自建房中进行米粑生产加工制作,规模小,从业人员为夫妻两人,当事人未取得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书,并于2025年4月2日进行生产加工制作米粑,用于在金鼎山镇进行销售。因还未制作出成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熊友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本局有管辖权;
2.2025年4月2日《现场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现场检查情况;
3.2025年4月9日《询问笔录》1份,证明本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的情况及当事人无证生产的事实;
4.现场照片证据2份,证明本局执法人员2025年4月2日在当事人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情况;
5.本局执法人员李正威、任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办案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有当事人、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