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百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25649476707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天峻西路新华都商业中心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德市监处罚〔2026〕7号
1.当事人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药店具有合法的药品零售资质;2.当事人于2025年3月26日销售有“沙格列汀片”4盒、2025年5月23日销售有“蛇胆川贝液”5盒;3.当事人销售的“沙格列汀片”“蛇胆川贝液”是自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德令哈福寿药店调拨的;4.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德令哈福寿药店,不具有《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批发企业资质;5.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未对该店涉及重复采集追溯码的“沙格列汀片”和“蛇胆川贝液”进行行政处罚,不涉及“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情形;6.当事人销售“沙格列汀片”4盒,零售价55元,销售“蛇胆川贝液”5盒,零售价12元,本案货值金额计算为55×4+5×12=28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28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80元;2.处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
10000.00元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