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新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2MA2E3GYN8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2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58号
2023年07月1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在厨房的易腐垃圾桶里混投塑料袋(其他垃圾),本机关于2023年07月14日15时对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发放了缙综执责改通字[2023]第86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在2023年07月14日18时前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的店长楼春良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确认。但是2023年07月31日10时3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未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经现场勘查,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在店内厨房的可回收物桶里混投塑料袋(其他垃圾)。执法人员责令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已按要求改正完毕。 ? ? 缙云县周新娟早餐店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