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林伟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1MAACC8HJ7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龙中路89号大足印象D区1单元8幢2-31至2-38号、D区2单元9幢1-8至1-25,2-21至2-26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2
(2024)渝0111民初45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杜*
重庆丰红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2
(2024)渝0111民初452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杜*,李*
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迈雅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8
(2023)渝0111民初679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陈**
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4
2023-12-08
(2023)渝0111民初679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重庆迈雅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8
(2023)渝0111民初1778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代**
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6
2022-12-07
(2022)渝0111民初64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足)体罚字﹝2023﹞第F-000002号
2023年5月16日,当事人经营的游泳池仅有2名有专业资格的救生员在现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GB19079.1-2013),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当事人5月16日,经营游泳池违法所得40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整(40.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05-26
2
(大足)文体罚字﹝2023﹞第F-000001号
2023年5月16日17时00分至17时35分,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队员曾击(22001121008)、付光良(22001121024)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艾维密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池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场所处于营业状态,有消费者正在游泳。执法人员对救生员检查时发现,游泳池场馆的公示牌上公示了3名救生员,分别为冉林、赵刚、戚华超,现场仅有冉林、赵刚2名救生员。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元整(40.00元);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05-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