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忠良 | 注册资本:2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23691002629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八道沟镇新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09
(2020)吉0602民初1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
王**,抚松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2
2019-11-27
(2019)吉0623民初692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封**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19-11-27
(2019)吉0623民初682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封**,杨**,赵**,郭**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3-25
合同纠纷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葛*,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18-03-25
合同纠纷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18-01-02
合同纠纷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黄**,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18-01-02
合同纠纷
吉林省恒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2-06-28
(2022)吉0623执恢10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港小额贷款支农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21
2022-05-19
(2022)吉0602执恢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白山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4-20
2021-03-18
(2021)吉民申12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与葛*、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抚松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09
2020-12-28
(2020)吉0602执恢47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白山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杨**、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0-09
2020-06-04
(2020)吉0602民初1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抚松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葛*、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26107.18元
民事案件
6
2020-10-09
2020-09-28
(2020)吉06民终52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与葛*、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5-28
2020-04-30
(2019)吉0602执8号
合同纠纷
白山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葛*、葛**等九人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3-26
2020-03-10
(2019)吉0602执19号
合同纠纷
白山市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葛*、臧**等人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3-26
2020-03-10
(2019)吉0602执16号
合同纠纷
白山市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葛*、赵**等人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3-26
2020-03-10
(2019)吉0602执2号
合同纠纷
白山市浑江恒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葛*、周**等人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林罚决字﹝2025﹞第004号
长白县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八道沟镇西大坡硅藻土矿,于2025年3-4月间,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附属矿内挖出来的土料堆积在位于新房子镇林场施业区58林班8、64小班内上,经实地测量土料占用林地面积为505.36平方米。经林业部门对你凯达硅藻土有限公司西大坡硅藻土占用林地505.36平方米的生态修复评估价值为4360.00元人民币。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4360.00元人民币×1倍=4360.00元人民币的罚款;限2025年10月1日前补种树木210株的树木。
8721.00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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