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分水镇利剑豆制品加工点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柏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22MA2BLA1K2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天英村温州棚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3〕531号
2023年,当事人经营者王**于安徽某店购买大豆、石膏、盐卤、消泡剂等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置于小作坊内生产加工豆制品。2023年5月11日,当事人经营者王**生产加工了豆腐干30Kg、老豆腐37Kg,其后送至桐庐县分水镇南门农贸市场内一摊位进行销售。检验结论显示上述涉案豆腐干和老豆腐均不合格。至案发之日,上述涉案豆腐干和老豆腐已全部销售完毕。上述涉案批次豆腐干共计生产30Kg,零售价为10元/Kg,共售出30Kg,其中1.6Kg为抽样样品,销售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为300元。上述涉案批次老豆腐共计生产37Kg,零售价为7.5元/Kg,共售出37Kg,其中2Kg为抽样样品,销售金额为277.5元,违法所得为277.5元。上述涉案批次豆腐干和老豆腐销售总金额共计577.5元,违法所得共计577.5元。
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577.5元;二、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577.5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