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中菜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丽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3302236633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9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6〕12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2日将经营地址由昆山市玉山镇新城南路399号4幢1号变更至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998号并完成营业执照变更,但2025年委托马鞍山鲜吉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丰悦宝”牌花椒油、芝麻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藤椒油,其标签上标注的委托单位地址未同步更新,仍为原地址。2025年3月至5月,当事人分两次向马鞍山鲜吉多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上述涉案食品,合计采购金额2880元;分两次向昆山市玉山镇晨熙轩食品经营部销售上述涉案食品,合计销售金额3240元,违法所得3240元,货值金额3240元。涉案食品生产单位地址标注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该部分违法事实不成立。
针对委托单位地址标注错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3240元;2、罚款6480元;针对生产单位地址标注错误情况,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处罚。综上,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3240元;
2、罚款6480元,罚没合计9720元,上缴国库。
6480.00元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