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晨沐日用百货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乙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EHJ0RDX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县府街(黑2018龙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6〕61号
2026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龙江县龙江镇县府街(黑2018龙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789号)龙江县晨沐日用百货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次性泡沫餐具”产品。该产品是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经查,你店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221MAEHJ0RDX8 ;你店于2026年1月31日在成功竹制品厂购进“一次性泡沫餐具”,共购进5包,每包200个,该批次“一次性泡沫餐具”购进价格38元/包,销售价格42元/包。你店在购进上述“一次性泡沫餐具”时向供货者成功竹制品厂索要了购销凭证,查验并留存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截止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店检查时,该批次“一次性泡沫餐具”已销售3包,货值金额210元,违法所得12元。
调查认定事实:龙江县晨沐日用百货商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人民币;
2.处罚款210元人民币。
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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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