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和平区卤家快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070NMR7X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鞍山道46号平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257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自2023年8月开始营业,11月从抖音上一个叫唐山生熟带皮驴马肉的人(抖音号为27103958790)处进的货,微信号是“wxid-n4cj57ol7nvs21”,昵称是“A王帅(驴肉批发)”,当事人给他的备注名是“带皮驴肉批发)唐山”。抽样单编号HP03004的被抽检批次肉品购进34.2斤,单价是42元/斤,进货款是1436.4元。该批次有A王帅(驴肉批发)对当事人提供的济南玉千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检验报告和进货票据。当事人认为其购入的带皮驴肉为真驴肉,否认曾经使用过马肉制售产品。经我局向济南玉千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济南市历城区市场局发送协查函了解到,A王帅(驴肉批发)向当事人提供的济南玉千食品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我局在当事人店内发现的A王帅(驴肉批发)的发货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马城镇马城村,因发货地址不属于本局管辖,遂将违法线索移送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的标签和贴纸是因当事人担心经营了过期食品而自行找广告公司制作后自行张贴使用,制作费用十余元,货值金额远低于1万元。3袋标称“驴脾气(卤制驴肉)”的产品实为自制卤猪肉制品,用于制售大饼熏肉,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上述3袋标称“驴脾气(卤制驴肉)”的产品(7.55kg)、同款标签24个、已贴标签塑封袋24个以及印有“2024.3.22”和“2024.4.22”字样的贴纸1张; 2.处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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