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双兰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誉欣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6308547803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林源南路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萨住建罚字﹝2025﹞016号
2025年7月18日,萨尔图区住建局燃气办在对建设路北庆龙小区附近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检查时,在检查中发现大庆市萨尔图区邹记家常菜馆石油液化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饭店使用双气源,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检查中发现钢瓶来源是大庆市双兰液化气有限公司,同时该厨房使用植物油,证明大庆市双兰液化气有限公司企业配送员在配送液化气罐时没有随瓶安检,存在重大燃气安全隐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在区住建局对大庆市萨尔图区邹记家常菜馆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存在使用双气源,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等安全隐患。你(单位)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9-03
2
庆(同)城罚决字﹝2024﹞第2024000001号
当事企业人员在大庆市高新区华爱爱顿蛋糕店配送液化气时,配送人员未进行入户安检。对店内报警器不合格问题、以及软管超长并穿墙情况视而不见,依然给蛋糕店提供液化气罐
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
20000.00元
大庆市大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09-04
3
庆(萨)城罚决字﹝2023﹞第2023000036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绿园街道经一街15号,擅自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在大庆市萨尔图区绿园街道经一街15号,擅自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对给予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08-04
4
庆税稽一罚﹝2023﹞16号
偷税
处罚款7,492.40元。
7492.4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