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润美购物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6MA9FUCCD6X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泰山路南头路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26
(2023)豫1621知民初11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润美购物超市
扶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淮市监处罚〔2026〕42号
2026年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王勇华、贾鸿利在周口市淮阳区四通镇润美购物超市主管郭伟的陪同下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该超市熟食区时,该区摆放有卤制成品羊头肉(19.8元/斤),卤猪耳朵(29.9元/斤),麻椒鸡(19.9元/ 斤),五香牛头肉(15.8元/斤),小块五香牛肉(29.9元/ 斤)。经现场查验进货台账,五香牛头肉,小块五香牛肉,未能提供供货者的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商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限七日内改正、给予警告。责令该超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 2026年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张瑞、贾鸿利再次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仍未能提供供货者合格证明。经查,该商户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结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 5000元。
5000.00元
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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