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驰 | 注册资本:27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1561224573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五原县套海镇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4
(2025)内08行终10号
行政处罚
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5-12
2015-05-12
(2015)五执字第1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与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4-27
2015-04-27
(2014)五执字第91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4-11-28
2014-04-11
(2013)乌中法执字第2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巴彦淖尔市运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自然资罚决字[2024]5号
违法占用五原县套海镇红丰村集体土地建彩钢房及硬化路面
1、责令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五原县套海镇红丰村43735.95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五原县套海镇红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五原县套海镇红丰村43735.9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11536.36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彩钢房及砖混194.71平方米、围栏、硬化11341.65平方米)。
3、对五原县汇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五原县套海镇红丰村的43735.9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全部为耕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捌拾柒万肆仟柒佰壹拾玖元整(874719元)。
874719.00元
五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