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牧之源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进财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82MA9GBGB87X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伏背村村东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市监处罚〔2026〕15号
2025年11月20日,对焦作牧之源饮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经营中,在其生产车间东车间堆放有“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其产品标签上印制的内容为:正标内容:略;背签内容:产品名称:蜂蜜荔枝味复合果汁饮料;产品类型:复合果汁饮料;配料表:水、椰纤果等 ;执行标准:GB/T31121,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见瓶身或瓶盖;由“畅脉饮”商标持有人授权;由“广州蜜雪冰城”监制;委托商: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委托商地址:济源市梨林工业园区;被委托商:焦作牧之源饮品有限公司(M);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伏背村村东1号;产地:河南省焦作市;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1088200732;畅脉饮?等内容(以实物照片内容为准)。同时发现有大量未使用的“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标签,其标签上打印有“蜜雪冰城”字样,外包装纸箱上打印有“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出品”等内容(以照片内容为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涉案“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产品1049箱、标签1322200个、外包装箱580个实施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31日与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委托代工生产多情果大果粒饮品,委托方:师青青。。。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止,其他内容略以提供的加工承揽合同为准;另:当事人从2024年8月开始给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代工“多情果复合果汁饮料”,因每次续签合同书时发来的都是电子合同文本,在续签新合同时原签定的电子合同覆盖,只能提供2025年4月28日我公司与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签定的加工承揽合同,委托代工生产“多情果”“畅脉饮”系列产品,委托方: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师青青...合同有效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其他内容略,以提供的合同内容复印件为准。以上两公司委托方代理人均为:师青青。日常经营中,当事人与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及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通过业务微信群对接师温如,群名:牧之源多情果大果粒群,现温已退群,电话也不接联系不上。生产产品原料(比如:椰纤果、果葡糖浆、浓缩果汁、蜂蜜、食用盐、柠檬酸、食用香精)、包装材料(饮料瓶、瓶盖、标签、纸箱)由委托方提供,当事人只收取代工费1L每瓶0.3元,450ML每瓶0.2元(其中包括生产产品使用水和生产产品中所消耗的电、气费用)。因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和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所送包材相同无法区分这两个公司各送包材的具体数量(因当事人只收取加工费,其他包材、原料属于委托方提供,不存在计算包材原料费用)。当事人对委托方所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未严格进行查验和管理,直到2025年2月23日才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包材上打印有“蜜雪冰城”字样,具体从什么时间使用带有“蜜雪冰城”字样的包材生产产品当事人也不清楚。
当事人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11月份生产“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共生产450ml带有蜜雪冰城字样的“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10580箱,销售10355箱;生产1L带有蜜雪冰城字样的“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16130箱,销售15306箱;销售是指从当事人仓库出库,由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派专车拉走,提货时由随行人员现金支付代加工费及部分微信转账,并不清楚该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价,共收取代加工费76983元。其中:从2025年10月15日至查获共销售“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共计8047箱,收取加工费用24141.00元,具体这些产品是否都带有“蜜雪冰城”字样,当事人说不清楚。
当事人在代加工生产的“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标签及纸箱包材上擅自将“蜜雪冰城”注册商标印制使用在所生产的产品中销售,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造成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事人虽是给河南恒大饮品有限公司、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的“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饮料,生产产品原料、包装材料由委托方提供,但当事人未严格进行查验包装材料上的相关信息,管理不到位。致使此事发生, 属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
本局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2025年6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第(二)款“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或者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1、没收违法“多情果多肉大果粒”系列产品1049箱、标签1322200个、外包装箱580个;
2、罚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贰元整(48282元)。
48282.00元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