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省易凯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窦治勇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422MAD8X7GM9H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永清路007号(吉林东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2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4
(2025)吉0422民初8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辽县白泉镇吉源煤炭经销处
吉林省易凯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东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辽市监处罚〔2026〕14号
涉案公司生产区锅炉与车间连接的一条生产使用的压力管道未经检验。该公司所使用的上述未经检验压力管道于2025年7月31日正式投入生产使用,2026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压力管道未经检验,现场未发现使用痕迹,经调查,该压力管道2026年1月9日后停止使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期间共使用5个月零9天(共计163天)。
2026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对位于东辽县安恕镇三产园区内的吉林省易凯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区锅炉与车间连接的一条生产使用的压力管道未经检验。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压力管道并办理检验。经查,该公司所使用的上述未经检验压力管道于2025年7月31日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于2026年1月9日后停止使用,期间共使用5个月零9天(共计163天)。吉林省易凯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800.00元。
30800.00元
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