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水韵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保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1MABMLC6L45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塘南镇蔡家小学1栋1楼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201号
经调查,当事人自2022年11月21日开始从事取暖器的生产销售。涉案取暖器(规格型号:NSB-100A 1000W、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1日)共生产了50个,生产成本为19元/个。分别销售给九江斌斌百货店10个,销售价格是27元/个,销售金额是270元,销售给南昌市小罗百货店40个,销售价格是25元/个,销售金额是1000元,总共销售金额为1270元,没有库存。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当天采取了产品召回措施,向客户发送了召回函,通知客户停止销售该产品并下架退回该公司处理。截至4月底当事人共召回了45个上述不合格取暖器,其中九江斌斌百货店退回8个,南昌市小罗百货店退回37个。当事人将召回的45个不合格取暖器进行拆解作为废品销毁处理了。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暖器违法事实成立。经核算,本案涉案不合格取暖器的货值金额为1270元,违法所得为34元。
经查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未查询到有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信息,故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
1.没收违法所得34元;2.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取暖器货值金额一点六倍的罚款2032元;以上罚没款合计2066元,上缴国库。
2032.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