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货运代理第二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6BAN65B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政府路东侧龙福花园7号楼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邮(二分)处〔2025〕41号
经调查,当事人分别于9月7日、9月18日、10月9日在天津市武清区收寄单号为SF328*******945、SF323*******229、SF328*******759的顺丰快递时,收寄了禁止寄递物品酒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收寄禁止寄递物品。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做好收寄验视强化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收寄验视,不得收寄禁止寄递物品;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设立的顺丰大王古营业店(津邮备01202503582)停业整顿7日。
0.00元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2025-12-15
2
津邮(二分)处〔2025〕16-1号
经调查,2025年5月8日,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货运代理第二分公司顺丰馨如园速运营业点在天津市武清区收寄单号为SF316*******744的顺丰快递时,报送的实名收寄信息隐瞒了寄件人的真实姓名。该行为违反《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寄信息。
责令该公司3日内完成整改,强化实名收寄教育培训,确保报送的实名收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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