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福全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1059458673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街道安平西路老桥工队片区“金泉居一期”1-1-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28
(2021)云民终544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0-10-14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邢**
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28
(2022)云2601民初2669号
施工合同
王强、谭光富、云南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文山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8
执行异议
王强、谭光富、云南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曾**,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文山市人民法院
3
2025-01-06
(2024)云2601民初76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海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文山市人民法院
4
2024-11-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海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文山市人民法院
5
2021-09-12
(2021)云2601民初25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廖**
裁判文书
文山市人民法院
6
2021-03-06
(2020)云26民终187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邢**
裁判文书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7-14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6
2024-07-18
(2024)云2601民初450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者*与文山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6-14
2023-05-30
(2023)云2601民初247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邢**与文山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62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30
2021-07-02
(2021)云2601民初25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山某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6053.7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8-16
2021-08-03
(2021)云2601执1446号
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7-26
2021-06-22
(2021)云2601民初40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马**、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1-13
2020-08-03
(2020)云2601民初161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9
2020-12-21
(2020)云26民终187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邢**、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1-19
2019-08-02
(2019)云2601民初171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唐**与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03
2019-05-06
(2019)云2601财保9号
民事案由
唐**、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41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9-07
2018-04-10
(2018)渝0109财保37号
借款合同纠纷
陈**与文山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文处罚〔2026〕216号
经查,当事人均系本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上述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本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实地核查函》,均因无人签收被退回,通过登记的住所及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证实当事人已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经税务部门核查,上述当事人税务登记状态为“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注销”或“未查询到税务登记信息”等,均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系统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邮政特快专递退件凭证及物流轨迹,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3.税务部门反馈的纳税人状态数据表,证明当事人税务登记状态异常或已处于非正常/注销状态; 4.当事人登记基本信息(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证据均由本局依法收集,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违法事实。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