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台河市桃山区小张鱼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明微注册资本:0.0003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00MA1AU80K7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彩云街1号(百盛时代负一层活鱼厅1号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3]3038号
2023年5月18日我局委托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鲶鱼进行食品监督抽样检验,2023年6月1日我局收到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编号为ACD519009ACF6059808的检验报告,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133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现场对七台河市桃山区小张鱼行检查,该鱼行负责人张明微的姑表弟张庆国在现场配合检查,张庆国现场提供了该鱼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该批次合格鲶鱼的检测报告和产地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召回已售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鲶鱼。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于2023年6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张庆国于2023年5月17日购进了10公斤该批次不合格鲶鱼,进货价格24元/公斤,销售价格26元/公斤 ,货值金额260元,全部售出,违法所得260元,未建立销货台账。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来源、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单据、该批次不合格鲶鱼的检验报告和产地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建立进货台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张庆国身份证复印件、张明微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被委托人张庆国权利和义务;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食品的进货查验、进货情况及销售情况; 3.2023年6月1日现场笔录、当事人经营场所照片,证明当事人在经营中、检验结果送达及现场检查情况; 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一份,证明当事人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 5.《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鲶鱼不合格; 6.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我局责令当事人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鲶鱼; 7.2023年5月18日现场笔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经营的鲶鱼进行了抽样; 8.召回公告及召回公告照片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已将该批次不合格鲶鱼进行召回; 9.执法视频光碟一张,证明执法程序合法。 10.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以上证据均由出证人签字认可。
警告#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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