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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欢喜火锅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122MACJ3D534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2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210号
缙云县欢喜火锅店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28号,2024年3月2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欢喜火锅店在店内的易腐垃圾桶里混投纸巾、保鲜膜(其他垃圾),本机关于2024年3月25日16时对缙云县欢喜火锅店发放了缙综执责改通字[2024]第41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缙云县欢喜火锅店在2024年3月26日16时前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但是2024年4月10日19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缙云县欢喜火锅店未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经现场勘查,缙云县欢喜火锅店的其他垃圾桶里混投肥牛卷、蛋壳(易腐垃圾)。执法人员责令缙云县欢喜火锅店改正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缙云县欢喜火锅店已按要求改正完毕。 缙云县欢喜火锅店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300.00元
丽水市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4-12
2
缙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73号
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28号,因店门前有个斜坡,高度较高,为了来往行走安全。2023年05月27日,你店叫了工人在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28号门前斜坡处浇筑了台阶,增加了高度。2023年05月27日14时39分,执法人员查获时,你店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证明,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28号门前修补及新建的台阶总长度占地长6米,宽2.05米,原有的台阶占地长2.3米,宽2.05米,实际浇筑台阶占地长3.7米,宽2.05米,面积为7.585平方米。执法人员责令你店于2023年5月31日17时前改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浇筑台阶的行为,将浇筑的台阶进行拆除,你店已按要求改正完毕
鉴于缙云县欢喜火锅店及时停止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将浇筑的台阶进行拆除。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参照缙云县人民政府文件(缙政发【2020】2号)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适用《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区域划定的通告,参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缙云县五云街道朝晖路属于非主要街道,建议对缙云县欢喜火锅店作如下行政处罚: ? ?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900.00元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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