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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锋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7566946049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牛光圪旦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3
(2025)内0622民初193号
合同纠纷
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
2024-08-09
(2024)内06民终233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周*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0-12
(2022)内0622民初4101号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刘*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4
2022-10-12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刘*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5
2021-11-12
(2021)内0622民初4717号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牛**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6
2021-05-12
(2021)内0622民初1271号
物权保护纠纷
牛*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7
2019-09-25
共有纠纷
陆**
准格尔旗华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准煤监管罚﹝2026﹞11009号
1.2026年4月27日早班,入坑通勤车乘坐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2026年4月18日自卸车排土作业时车辆之间安全距离不足,小于煤矿作业规程规定的5m;3.0303#、1003#自卸车装载物料超出车厢外部。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12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6-23
2
蒙准煤监管罚﹝2026﹞11011号
2026年4月15日至19日煤矿新入职人员朱宇未取得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入坑作业。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6-23
3
蒙准煤监管罚〔2026〕11007号
1.煤矿西帮北段已到界,未制定防止最终煤台阶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2.+1050剥离平盘正在作业的单斗挖掘机处理铲斗卡大块时未将铲斗落地,驾驶员站 在铲斗下处置; 3.+1050剥离平盘等待装车的自卸卡车提前进入单斗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之内; 4.煤矿单斗挖掘机采用上挖作业,无上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煤矿采场工业视频设置不全,未覆盖西检身房入口及二采区作业区域; 6.3月16日,+1100、 +1080排土平盘夜间进行排土作业时未使用照明设施; 7.3月16日12时,一辆矿用自 卸卡车在+1190排土平盘进行排土作业时冲撞安全挡墙; 8.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中1#雷达变动监测范围与实际不一致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分别1.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 元整(¥20,000.00);3.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4.对煤矿企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5.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6.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7.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8.对煤矿企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 拾 壹 万 元 整 (¥2 1 0 , 0 0 0 . 0 0 ) 。
26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4-16
4
蒙准煤监管罚〔2025〕11005号
1.煤矿内排土场最下部台阶(+1020m)的坡底与剥离台阶(+1010m)坡底之 间局部间距约为37米,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50米;2.刘永江安全培训档案中未记录 其于2025年10月参加的全国露天煤矿第一期《煤矿安全规程(2025)》培训信息;3.2025年9月29日、10月11日边坡巡查记录中有巡查员梅伟旺签字,但其无出入 坑记录及定位轨迹记录。
决定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罚款人 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罚款人民币拾柒万元罚款(¥170,000.00)。合计罚 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22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1-06
5
(准)煤安罚﹝2025﹞111004号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2023年度原煤产量为570.30万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幅度的10%以上;煤矿2024年5月份原煤产量为38.01万吨,单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的10%。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内容见附件),罚款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整。
200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