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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世一堂中医馆有限公司鸿翔中医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0MA1BHR4C9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南岗区鸿翔路5号2-4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4〕10029号
经调查,涉案脊痛康药品是位于道里区河洛街2号的哈尔滨世一堂中医馆有限公司(该中医诊所与当事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根据固定配方,由该诊所药师将12味中药饮片按固定比例粉碎后加工成水丸,并封装成成品贴上标签,上述过程属于配制中药制剂的过程,不属于当事人所称受患者委托,按医师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哈尔滨世一堂中医馆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上述产品也未取得中药制剂批准文号。哈尔滨世一堂中医馆有限公司配送给哈尔滨世一堂中医馆有限公司鸿翔中医诊所1袋上述中药制剂。当事人将上述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脊痛康中药制剂给患者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中药制剂的行为。本案违法所得190元,货值金额19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90.00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10000.00元
-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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