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蛟河市盛世星缘美容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1MA84P2875E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民主街道建设路69-21(贵都花园21号楼)1单元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8
(2024)吉0281民初6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
蛟河市盛世星缘美容院
蛟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市市监化罚字〔2024〕1号
经查,涉案化妆品是由当事人于2023年3月10日由吉林省鋆珈商贸有限公司所购进,共购进5瓶,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所购进并经营的涉案化妆品5瓶的其中1瓶,净含量模糊,存在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标签情况,2023年12月2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蛟河市监责改[2023]西122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2024年1月4日前完成整改,2024年1月8日执法人员来到蛟河市盛世星缘美容院的经营场所内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化妆品的行为。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3年12月28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蛟河市盛世星缘美容院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名称:敏静赋活美颜精华水,数量:1盒,净含量模糊,标签存在瑕疵,认为其经营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化妆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2024年1月4日前改正。2024年1月8日,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蛟河市盛世星缘美容院再次进行检查,当事人仍存在经营标签存在瑕疵问题的化妆品的行为,上述问题未完成整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2024年1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蛟市市监化罚告字〔2024〕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内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提出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