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县均川镇好药师益安平价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龙玲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21MA48B5KE7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县均川镇朝阳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337号
经查,2026年5月19日,本局接到湖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工单(编号:51421300002026051800000056),投诉人称于2026年5月8日在当事人购买的一盒安达唐?达格列净片(产品批号:2508812,生产日期:202508),支付货款110元,当事人未按处方销售该药品。本局执法人员遂于当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投诉涉及的药品,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安达唐?达格列净片的随货同行单、发票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 现查明,当事人投资人口述称,当事人于2026年1月12日在拼多多平台名称为“沛县润阁医药有限公司”店铺购进安达唐?达格列净片(产品批号:2508812,生产日期:202508)2盒,进货价格为94元/盒,实际支付货款167.16元。当事人购进后未录入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并以110元/盒的价格向投资人亲戚售出2盒,后投资人亲戚将2盒(其中1盒已拆封)安达唐?达格列净片以换购其他药品的方式退回当事人。当事人又将上述2盒药品分别以110元/盒的价格向投诉人售出1盒,以56元/盒的价格向顾客售出另1盒(已拆封),销售金额合计166元。经本局执法人员查询,上述药品供货方“沛县润阁医药有限公司”仅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许可证编号为:苏DA516b00135,该许可证目前已注销。因当事人未建立上述药品进销货记录台账,故以当事人投资人口述为准,当事人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安达唐?达格列净片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66元,违法所得为16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6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166元。
10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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