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忆童年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沙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82MA6ETG6P5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陈香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2023]72号
经调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在仁怀市忆童年食品店店内发现7包“冠达乳酸菌吐司面包”,生产日期2022年9月25日,保质期120天;5包“冠达草莓味吐司面包”生产日期2022年10月4日,保质期120天;4包“啵力客酸奶夹心包”生产日期2022年10月3日,保质期120天;1包“可比香每日咔滋脆”生产日期2022年8月19日,保质期150天;1包“香风手撕牦牛肉味”生产日期2022年8月1日,保质期6个月;截止2023年2月16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3日进购了2袋“可比香每日咔滋脆”(30包/袋) ,一袋30元(1元/包),共计60元;同日进购了1袋“香风手撕牦牛肉味”(20包/袋),一袋14元(0.7元/包),共计14元;2022年10月14日进购了2袋“冠达乳酸菌吐司面包”(10包/袋),一袋7元(0.7元/包),共计14元;同日进购了3袋“冠达草莓味吐司面包”(10包/袋),一袋7元(0.7元/包),共21元;1袋“啵力客酸奶夹心包”(10包/袋),一袋7元(0.7元/包),共计7元,合计金额116元。当事人以1.5元/包的价格销售“可比香每日咔滋脆”,其余商品均以1元/包的价格销售。截止上学期放假前共销售122包零食,销售出去的零食在保质期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剩余共18包)货值金额为18.5元。
当事人仁怀市忆童年食品店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本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仁怀市忆童年食品店注册登记地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当事人仁怀市忆童年食品店经营者田沙沙询问调查笔录2份。
3.当事人提供的购买票据2张。
4.涉案产品图片1张。
5.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6.田沙沙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场检查图片1张。
8.当事人提供的食品自查台账复印件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