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牡丹江市骏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志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0MA1BF8YE3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一条路宁北街铁路货场43号门市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032交罚﹝2026﹞1号
2026年01月09日13时35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褚成,王伟,姚成泽在G10橫道河子收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陶海峰驾驶牡丹江市骏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属的黑C05717小型客车,实施从牡丹江市到橫道河子的包车客运,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驾驶员信息为栾金柱,实际驾驶员为陶海峰,与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不一致。构成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12
2
黑1005交罚(2025)2号
2025-01-02,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张桥东苗佳亮通过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动态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对车辆信息排查进行理,同时结合对企业核查情况,发现牡丹江市骏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属的客运包车黑CA2381于2024年12月24日,在牡丹江市至尚志市从事经营活动中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本机关已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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