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哈玉亮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4MA0QH2KD2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向阳街道第二街坊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6
劳务合同纠纷
李**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大广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夏**,大连木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4
(2025)内0402民初59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支行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4
(2024)辽0293民初995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辽宁博扬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大广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3
(2024)辽0204民初7295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平源建工集团奇艺钢结构有限公司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5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1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赵**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1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7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1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高**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7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袁**,刘**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9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8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陈**,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4-11-22
(2024)内0404民初1232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
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9
劳务合同纠纷
李**
大连木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5
2025-05-27
(2025)内0404民初773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汤**、王**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571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7-05
2025-05-27
(2025)内0404民初774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管**、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90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7-05
2025-05-27
(2025)内0404民初773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赤峰松山万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433.00元
民事案件
4
2025-06-28
2025-05-28
(2025)内0404民初549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王**、杨**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6-27
2024-09-22
(2024)内0404执异484号
合同纠纷
李新华、中租(北京)模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5-06-27
2024-09-11
(2024)内0404执异461号
合同纠纷
刘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昌顺建筑器材租赁站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5-06-27
2024-09-11
(2024)内0404执异460号
合同纠纷
马晨光、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昌顺建筑器材租赁站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5-06-27
2024-07-31
(2024)内0404执异372号
合同纠纷
赤峰宏德安防消防智能同络工管有限责任公司、中租(北京)模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5-04-26
2024-09-09
(2024)内0404民初645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赵**、中租(北京)模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5-01-14
2024-12-17
(2024)内0404民初127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王**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1130.2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3﹞151号
当事人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为“投资小、回报大、稳定收益,经营业态不受限制,投资回报率高达12%。收益更上一层,小投资大回报,闲钱赚大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之规定,构成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之规定进行处罚; 万达地产作为国内较大的房地产企业,社会知晓率较高,其发布房地产广告内容含有投资回报率高达12%等内容,可能对前往展厅购买房屋的消费者产生误解,当事人在2022年5月20日-2023年2月7日发布违法广告期间共销售商品房741套。但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社会危害后果轻微的,可以减轻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本案适用从轻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00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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