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布尔津县神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凯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21679282023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南民生产业园区内(兴业路8-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税稽罚〔2025〕39号
1.增值税问题 经检查该单位的银行流水及法定代表人张凯询问笔录所述,该单位在2022年至2024年学员培养费用由该单位的会计王楠通过个人微信收取,但王楠未将全部的培训费用转入该单位的公账中,学员培训费用未全额确认收入;经检查,布尔津县神湖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4年使用该单位的车辆和场地以及8辆用于学员练车培训,该单位因未收到款项未确认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第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第九条之规定,2022年共计少申报缴纳增值税89,562.55元,2023年共计少申报缴纳增值税84126.26元,2024年共计少申报缴纳纳增值税74719.14元,合计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48,407.93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单位少缴增值税,造成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第一条、第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称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一条、第四条;该单位2022-2024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故2022-2024年按50%税额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该单位生产经营地址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南民生产业园区内(兴业路8-1号),适用税率5%。经计算,经计算,该单位少申报缴纳2022年城市维护建设税2,239.06元,2023年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103.16元;该单位少申报缴纳2024年共计少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867.98元。其中,因少记收入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932.35元。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2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勒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