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关镇春风满面卤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9MA70NQ3K93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字〔2024〕87号
经查明,白河县城关镇春风满面卤菜店于2021年3月开始营业,主要经营卤肉制品及凉菜。而当事人不知道经营冷食类食品需要取得许可才能制售。2024年3月8日,因有美团工作人员推荐团购活动,当事人便开始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食品,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在当事人手机“美团开店宝”APP内发现有“卤鸡胗单个”(售价1.5元、售卖量0)、“凉菜拼盘套餐”(售价12.8元,售卖量1)两个菜品,其中“凉菜拼盘套餐”已下架。当事人称3月8日美团工作人员为了激活账户购买了一单凉菜拼盘套餐,平台抽成后到账金额为12.03元。因当事人线下制售凉菜菜品未建立销售台账记录,故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按美团开店宝APP上的信息及当事人提供的账单截图显示,当事人共销售凉菜金额为12.03元,即违法所得为12.03元。
本案中,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能积极整改,及时下架并停止制售冷食类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法规﹝2022﹞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精神,本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建议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罚款,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03元。
0.00元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