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石旭红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旭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3MA1C97KC3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阳春乡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市监处罚[2023]155号
经查:执法人员在2023年8月8日对依安县石旭红口腔诊所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建立覆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2023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仍然未能提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检查笔录二份,证明该诊所的现场情况;
证据二: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各一份,证明我局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证据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该诊所无法提供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行为的存在情况
证据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
证据五: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该诊所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使用资格。
证据六: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一份,证明该诊所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合法来源情况。
证据七:医疗器械照片一份,证明该诊所使用医疗器械情况。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