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海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3591754997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区(武义县企鹅工贸有限公司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5)浙0723民初119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孙**
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2
2025-03-05
(2025)浙0723民初119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孙**
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7-01
2015-10-10
(2015)金武执民字第2851号
其他案由
应**与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77727.00元
执行案件
2
2015-08-05
2015-08-05
(2015)金武民初字第616号
劳动争议
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与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环(武)罚﹝2025﹞21号
2025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浙江居宝多工贸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区实施了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