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延安市宝塔区仁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乐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02MA6YE03T1W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小学门口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区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19日期间,将标价为148元/盒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规格:28片/盒,商品名:诺欣妥),实际以158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共计销售3盒,销售时间分别为2025年4月11日、9月28日、10月20日,每盒溢价10元,违法所得共计30元。其中,2025年4月11日消费者以医保刷卡补足差价方式支付,2025年9月28日以微信支付方式结算,2025年10月20日通过医保刷卡直接支付158元。 当事人于2025年3月21日、4月20日共计购进盐酸二甲双胍片(规格:30片/盒,商品名:格华止)5盒,标价48元/盒,以59元/盒价格入库,但该药品实际由法定代表人张乐自用,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2
延市市监处罚﹝2024﹞149号
未依照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未依照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依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未依照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96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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