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福斓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穆胜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75MXL29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南市大街4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8
劳动争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6-03-0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5-10-09
劳动争议
天津和平区福斓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于**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9-2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5-09-25
服务合同纠纷
周**
金*,天津市和平区艾珂诗美容中心,天津和平区福斓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青祯蒂爱康湾江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7
2025-09-08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8
2025-09-04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9
2025-08-25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8-11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4
(2025)津0101民初57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金曼;天津市和平区艾珂诗美容中心
裁判文书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卫医罚﹝2025﹞0015号
天津和平区福斓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1。自2021年底至2025年04月11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南市大街42号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查对制度等),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2。于2025年06月02日在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南市大街42号的医疗机构伪造患者唐倩的病历资料中医美操作单和知情同意书中“唐倩”签字,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天津和平区福斓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9-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