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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丽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MACGPBBD6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村盛源新天地-酒店3层1、2、3、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0号
2024年7月30日,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81MACGPBBD6K,住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村盛源新天地-酒店3层1、2、3、4、5号,法定代表人:张丽,居民身份证号:520181********1763)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占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3
2
清市监处[2024]97号
2023年11月,当事人通过“贵州趣味科技有限公司”的抖音运营团队的吕维帅,发送营业执照,并对清镇市千尔餐饮店进行网络食品推广及商家认证操作,当事人未对操作员上传的入网公示信息进行核对,导致贵州趣味科技有限公司”的抖音运营团队的吕维帅上传了一份经营者名称为“乐帝KTV”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81MACGPBBD6K)法定代表人:张丽;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村盛源新天地-酒店3层1、2、3、4、5号,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保健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编号:JY25201810366732;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章昭 举、李会;签发人:王东耀;发证日期:2023年5月14日;有效日期:2027年5月13日。经我局执法人员在系统内查询,我局未签发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1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并制作《现场笔录》1份。执法人员提取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抖音名为“乐帝KTV”的抖音号商家资质截屏1份、当事人抖音平台商家后台资质截屏1份。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公示信息内容 2024年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11月销售数据手机截屏复印件1份,提供商户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5日微信群聊手机复印件3份,查询资料截图1份。 证明当事人在抖音平台提供虚假信息的事实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证据和笔录均由相关人员签名予以认可
罚款1.6万元#
1600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2
3
清文综罚字﹝2023﹞05号
2023年10月13日20时50分,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本机关”)执法人员谢开益(执法证号:24010721009)、刘学玲(执法证号:24010721015)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目的后,对位于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村盛源新天地酒店3层1-5号的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检查,一、在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正在营业;二、当事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码:91520181MACGPBBD6K;三、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当事人的法人张丽全程在场,并配合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本次执法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记录、拍照,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清)文综检(勘)〔2023〕25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清)文综改字〔2023〕10号)。现场对当事人的1台电脑服务器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制作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清)文综保字〔2023〕10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存清单》((清)文综保物字〔2023〕10号),当事人现场法人张丽对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保存清单》进行了确认签字,并签收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根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本机关初步认定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10月17日,本机关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
2023年10月13日20时50分,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称“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清镇市滨湖街道鲤鱼村盛源新天地酒店3层1-5号的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当事人处于营业状态,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 10月17日,本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立案。 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为张丽,一、在本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当事人正在营业,现场有一层楼;二、当事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张丽,统一社会信用码为:91520181MACGPBBD6K;三、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 本机关对当事人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违法事实予以确认。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清)文综检(勘)字〔2023〕25号)。 证据二:《责令改正通知书》((清)文综检(改)字〔2023〕10号)。 证据三:《证据先行保存审批表》((清)文综保审字〔 2023〕10号)。 证据四:《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清)文综保字〔2023〕10号)。 证据五:《物品保存清单》((清)文综保物字〔2022〕10号,扣押电脑服务器一台)。 证据六:《调查询问通知书》((清)文综调通字〔2023〕10号)。 证据七:对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法人张丽《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证据八:现场检查的照片共计六张。 证据九:2023年10月13日20时50分,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对现场负责人出示执法证照的照片。 证据十:2023年10月13日21时15分,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收银机10月13日违法所得照片。 证据十一:2023年10月13日21时20分,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在贵州乐帝娱乐有限公司询问了解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照片。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本机关认为: 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具有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较轻。
-元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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