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泽贤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0069872806XC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信阳市四一路和平大厦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9
(2024)豫1523民初615号
追偿权纠纷
罗山县鑫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新县人民法院
2
2024-06-1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李**
罗山县人民法院
3
2022-10-10
(2022)豫1521民初3228号
合同纠纷
罗山县金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4
2022-08-15
(2022)豫15民终4214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罗山县金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8-14
(2022)豫15民终4214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罗山县金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8-04
(2022)豫15民终3487号
不当得利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徐*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7-19
(2022)豫15民终34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项**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7-19
(2022)豫1521民初2131号
物权纠纷
马*
罗山县金钢物业有限公司,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朱**
罗山县人民法院
9
2022-07-19
(2022)豫1521民初2131号
物权纠纷
马*
罗山县金钢物业有限公司,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10
2022-06-10
(2022)豫1521民初1696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罗山县金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罗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24
(2024)豫1521民初118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罗山县人民法院
2
2024-04-25
(2024)豫1521民初118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罗山县人民法院
3
2021-09-07
(2021)豫1521民初200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林**
裁判文书
罗山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9
2022-06-20
(2022)豫1521民初182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项**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11-07
2022-05-05
(2022)豫1521民初1306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07
2022-05-05
(2022)豫1521民初1309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11-07
2022-05-05
(2022)豫1521民初1305号
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魏*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10-12
2021-11-22
(2020)豫1521民监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魏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依职权再审审查民事决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8-05
2022-07-22
(2022)豫15民终34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项**、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7-22
2022-05-27
(2022)豫15民终2207号
执行异议之诉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孙**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18
2022-05-06
(2022)豫1503民初2089号
合伙协议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魏**等合伙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6-01
2021-09-09
(2021)豫1521民初174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李**、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98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5-06
2022-05-05
(2022)豫1521民初13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信阳金鼎置业有限公司、项**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自然资罚决字﹝2024﹞第14号
在未完善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于2009年10月占用罗山县天元南路东侧土地1871.92平方米用于房地产建设,现已建成
一、责令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对其非法占用1682.56㎡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3元㎡罚款,对其非法占用189.36㎡耕地的行为处以10元平方米罚款,计人民币6941.28元
6944.28元
罗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09-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