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盛桥构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保远 |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6MADR74CQ3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沿溪镇山东村新白竹组大岺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和市监处罚〔2026〕107号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1台起重机械(产品编号:SL25020170)是于2025年7月3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开始投入使用,另1台起重机械(产品编号:202412131)是于2026年1月7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开始投入使用,并在使用中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2026年3月5日,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在用的上述2台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用的上述2台起重机械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未制定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针对上述问题隐患,本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泰市监特令[2026]第16号】,责令在2026年3月13日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制定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
2026年3月16日,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当事人在用特种设备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不完善,缺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也未制定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记录。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