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奋斗乡老面八珍食杂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春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1B0BNL7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奋斗乡政府所在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4〕10016号
按照《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抽样检验,并委托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抽样检验工作;2024年9月6日,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在我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对兰西县奋斗乡老面八珍食杂超市经销的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该店经营者谭春风在抽样现场,从该超市销售的12kg泥鳅(淡水鱼)中以24.00元/kg抽取了4kg送检;经对相关项目进行检验检测,该送检样品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0月8日,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发并邮寄了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检验报告》,我局于10月9日收到《检验报告》并对案件来源进行了登记;10月1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HTRCJ202402807)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BJ24231222903931048),当场对该超市和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要求当事人对该批次泥鳅(淡水鱼)进行下架、封存、停止销售,并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要求查找分析原因、限期整改;10月12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泥鳅(淡水鱼),该超市已于抽检后4-5天全部销售完;送达当日当事人按照要求张贴《召回公告》,截止目前未有消费者送回。该批次泥鳅(淡水鱼)共购进12kg,进货金额252.00元,销售金额288.00元。该批次泥鳅(淡水鱼)是经营者谭春风于9月6日从我县汽配城内一个营业执照名称叫“兰西县语梦鲜鱼批发行”处购进。经营者谭春风提供出了该批次不合格泥鳅(淡水鱼)的进货凭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供货单位营业执照、供货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水产品进货记录。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申请。10月14日,执法人员对供货商兰西县语梦鲜鱼批发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供货者宿艳华进行了询问调查。通过调查得知:兰西县奋斗乡老面八珍食杂超市被抽检不合格批次泥鳅(淡水鱼)确认是从该语梦鲜鱼批发行处购进,供货方经营者宿艳华是从从哈尔滨松北区万宝镇营业执照叫“哈尔滨市松北区张二活鱼批发商店”处购进的。供货者宿艳华提供出了哈市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信息、门市店面照片和微信付款截图。2024年10月22日,该超市提交了《关于销售不合格泥鳅排查整改情况报告》,收到整改报告后我局执法人员于10月23日对该超市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11月8日,我局向灯塔市农业农村局发出了《关于抽检不合格泥鳅(淡水鱼)的信息通报函》(兰市监函[2024]80号),向泥鳅(淡水鱼)的上级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案件移送函。2024年11月21日收到灯塔市农业农村局回函。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陆元整(36.00元);2.免予行政处罚。
0.00元
-
2024-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