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泓顺明威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宏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DXGUR01T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513号秦郡二期2-1号商业办公楼18层1801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6号
2025年10月1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50号的西城一品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新疆泓顺明威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336号翼展天地二楼03、04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宏,男,汉族,1972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650108**********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DXGUR01T)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每次测试各报警区域按每类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声/光警报器实际安装数量的25%的比例进行抽样,9月抽样检测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许世广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给予许世广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5-12-14
2
乌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7号
2025年10月1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50号的西城一品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新疆泓顺明威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336号翼展天地二楼03、04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宏,男,汉族,1972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650108**********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DXGUR01T)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每次测试各报警区域按每类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声/光警报器实际安装数量的25%的比例进行抽样,9月抽样检测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马得茂为该项目其他直接责任人
给予马得茂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5-12-14
3
乌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5号
2025年10月17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50号的西城一品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新疆泓顺明威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336号翼展天地二楼03、04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宏,男,汉族,1972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650108**********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DXGUR01T)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每次测试各报警区域按每类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声/光警报器实际安装数量的25%的比例进行抽样,9月抽样检测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
给予新疆泓顺明威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伍佰元,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1000.00元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5-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