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湾广场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鹏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MA06LYY14G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3号楼一层至七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0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08-10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3-08-09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3-07-31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3-04-13
(2023)津0101民初16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紫精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湾广场分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3-03-07
(2023)津0101民初16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紫精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湾广场分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3﹞391号
当事人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28日,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设置食品操作间,为住宿客人制作并供应早餐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2
津和平卫水罚﹝2023﹞0001号
雅高美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湾广场分公司自2021年02月22日至2022年01月07日和自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02月24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使用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3号楼负三层3区2-06的生活水箱为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3号楼一层至七层的旅店提供二次供水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500元的行政处罚。
35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